南通港口集團資產重組獲突破性進展
發布日期: 2006-01-12 08:50:00
2005年12月22日,國家商務部批復江蘇省外經貿廳,同意香港保華集團有限公司認購南通港口集團有限公司新增注冊資本43470.20萬元人民幣,新增資本自新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兩個月內分批以等值外匯現匯繳付。同年12月23日,商務部頒發批準證書,批準南通港口集團有限公司利用外資對企業進行資產重組;26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核準了中外合資企業注冊相關手續;27日,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對合資企業進行了注冊并核發了營業執照。 南通港口集團有限公司是2002年8月港口管理體制改革時,剝離南通港務局行政管理職能后更名組建。由于歷史原因,企業包袱重,經營成本高,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經營機制不活,生產設備老化,資本有機構成低,加之自我積累甚少,在亟需大量投入的情況下,發展資金不足,嚴重制約了企業市場競爭力的提升和長遠發展。從行業情況看,沿江沿海各主要港口紛紛引入國內外戰略投資者重組港口,繼而做大做強港口,港口業市場競爭更趨激烈,對南通港口的生存發展、進一步確立主樞紐港地位構成了嚴峻的挑戰。鑒于周邊港口發展咄咄逼人的態勢以及港口經濟在社會經濟中的重要地位,進一步呼應省市大力實施“沿江開發、江海聯動”和“以港興城”發展戰略,加快實現南通港成為億噸大港目標,鞏固南通港在長江沿線諸港中所形成的獨特優勢,南通市委、市政府對港口事業發展極為重視,正確決策并要求深化港口集團產權制度改革,引入戰略投資者,推進企業戰略重組,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迅速增加企業投入,促進集團公司快速健康發展,以沿江開發帶動沿海港口開發,以沿海港口提升南通港口集群競爭位次,打造南通江海港口共同發展的互動格局,進而在長三角區域經濟一體化進程中確立南通市及南通港的比較優勢。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南通市成立了由發改委牽頭的重組工作組,全力推進港口集團重組工作。2005年4月30日,集團公司召開職工代表大會,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表決通過了《南通港口集團有限公司資產重組理順職工勞動關系方案》,討論審議了《南通港口集團有限公司資產重組方案》。經過多輪艱苦談判和規范操作,本著合作共贏、共同發展的目標,2005年11月1日,南通眾和控股有限公司、國投交通公司和香港保華集團簽訂了《增資協議》、《合資經營合同》和《章程》等三個文本。按照重組三方所簽訂的重組文件及商務部批復,港口集團資產重組后變更為中外合營南通港口集團有限公司,企業投資規模為28.88億元人民幣,注冊資本96600.44萬元人民幣,經營年限為自合營公司成立之日起50年。 此次集團公司資產重組是南通市利用外資改組國有企業的重大項目,重組成功后對于完善集團公司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改善企業資本結構、進一步提升企業競爭能力、推動省市“沿江開發、江海聯動”發展戰略都有積極意義和深遠影響。